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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(摄影类)初评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中华摄影网www.cnphoto.art——用镜头爱中国 让世界看中国  作者:  日期:2023-07-25  属于:摄影动态 点击: 
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,进一步推动“出精品、出人才”,结合我省文艺事业发展实际,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开展第十一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(艺术类)评选表彰工作。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综合文艺评奖,创办以来为引导文艺创作、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,推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根据粤文联〔2023〕58号文件精神,广东省摄协组织摄影类作品初评,热烈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投送作品参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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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思想

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,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,体现中华文化精神,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,按照规范标准、公开透明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评出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,推进文化自信自强,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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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标准


  坚持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有机统一的原则。获奖作品应具备深刻丰富的思想内涵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定文化自信,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。对深刻反映时代变革、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,抒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作品,应予以重点关注。兼顾题材、主题、风格的多样化,注重作品的艺术品质,鼓励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,推出具有中国气派、时代特征、广东特点的精品佳作。坚持实绩导向,鼓励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,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原创作品。注重当代文艺的理论评论,尤其鼓励新时代文艺的研究与批评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严把评选条件,严格评选程序,做到好中选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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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项设置


  摄影设6个单项,兼顾艺术、纪实、商业摄影等不同类别,新闻纪实性作品不得二次创作(须提供原始影像文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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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时间


  参评作品征集时间自评奖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,9月完成初评,10月完成终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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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评条件


  (一)参评作品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完整地公开发表、展览。


  (二)参评的个人作品,其作者需具有广东省户籍或无广东省户籍但在公开发表、展览之后持续在粤工作一年以上并具有效证明。


  (三)已获得上一层级和同层级表彰的作品,原则上不再重复表彰。(注:“上一层级”特指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国家部委批准设立的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,包括: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,中国摄影金像奖;“同层级”特指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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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集要求


  (一)摄影类参评作品,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,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,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7件(注:每幅/组专题作品为“1件”),单幅、组照(限4~10幅)、专题(限20-30幅)均可(纸质版相片背面请贴上作品名、作者名,正面不得出现任何个人信息标记;组照纸质版请用透明胶按顺序粘连)。

  (二)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,长边不小于3000PX,图片大小限2~5M。图片正面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、机构等信息的标记。

  (三)参评者需填写《第十一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(摄影类)作品推荐表》,并将纸质版推荐表、粤籍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或在粤工作时间证明、作品图片(规格10英寸)等材料,以快递方式寄送至广东省摄影家协会(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405室,组联部收,电话020-87614883)。电子版推荐表、参评作品图片等按照“参评鲁迅文艺奖+作者姓名+电话”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送到电子邮箱chenwy@gdphoto.cn 。

  (四)各团体会员可作为推荐单位,并出具推荐意见,欢迎报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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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机构


 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成立初评办公室,负责摄影类作品征集及初步审查。省摄协初评委在第十一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(艺术类)评奖委员会指导并监督下进行评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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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程序


  (一)评选分初评、终评两个阶段,初评由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委评选,并经协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;终评由省文联组织。

  (二)初评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7名评委,其中2名需为外邀评委,且具有中摄协理事以上或其他省摄协主席团成员身份。

  (三)组织初评会议,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作品进行无记名投票,按票数高低评出9件提名作品,评审结果由全体评委签名确认。初评结果将在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,在此期间,如发现提名作品有不符合《第十一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(艺术类)评选表彰办法》要求,广东省摄协将认真核实并决定是否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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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彰奖励


  颁发获奖证书、奖杯及奖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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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纪律


  (一)为确保评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,第十一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(艺术类)评奖工作将严格坚持评奖标准,实行回避制度,初评评委和终评评委均不得有作品参加评奖,包括参与策划、创作的作品。


  (二)广东省文联设立评选监督组(设在评奖办公室内),全程监督评奖工作。


  评奖委员会对本评奖办法和工作程序拥有最终解释权、裁决权。


广东省摄影家协会

2023年7月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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